公证办事程序
2016-07-29新田县公证处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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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办事程序
服务项目 |
办事程序 |
申报资料 |
承诺时限 |
国内公证 |
申请人提供资料→公证员审查合格受理→填写公证申请表→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公证员调查核实→主任审批→出证 |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要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6、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应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 |
申办公证不需外出调查的2日内出证,需外出调查的7日内出证,重大、疑难、复杂公证事项15日内出证,特殊情况除外 |
国外公证 |
申请人提供资料→公证员审查合格受理→填写公证申请表→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公证员调查核实→主任审批→出证 |
1、当事人身份证明 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与申办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 3、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申办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5、根据申办公证事项的需要提供与国外的往来信件 |
申办公证不需外出调查且手续齐全的3日内出证,需外出调查的7日内出证,重大、疑难、复杂公证事项15日内出证,特殊情况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