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环保宣传活动
荣誉奖牌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环境保护局上下团结一心,攻难克坚,各项工作呈现新起色,部分工作实现重大突破,先后被国家和省、市予以表彰,为我县实施“绿色赶超”战略、建设最具幸福感的县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该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先后被评为国家和省级先进集体,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被省环境保护厅被评为先进单位,连续3年荣获“全市环保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局长胡开亮被省政府评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先进个人”,副局长谢天翔被评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其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呈现新的起色。
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污染减排工作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市减排工作要求和新田实际,该局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迅速行动,拿出了具体计划和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通过有力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理,关停违法排污企业等手段确保减排项目实施到位。“十一五”期间,全县化学需氧量共完成减排890.9吨,超额完成削减量133.23吨;二氧化硫完成减排307.1吨,超额完成削减量85.81吨,分别完成总任务的117.6%、138.8%。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该局通过科学规划减排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项目,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为“十二五”的减排奠定了坚实基础。
狠抓攻关,积极争取环保资金和项目
2010年全国安排500亿资金用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经过环保部门多方衔接和积极争取,我县当年争取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480万元,2011年度又争取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593万元,预计今后我县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将会逐年有所增加,为我县的财政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我县还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到长亭生态示范村建设、金陵水库上游6个村庄环境连片整治、鑫隆公司污染治理项目等9个环保项目968万元资金,向中央财政争取到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817万元。该局还编制了新田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并通过积极主动争取,规划成功纳入国务院批复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总体规划中。目前我省已经出台《〈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该项目很快将实施,预计我县今年可争取近5000万的项目资金。
在项目落实上,该局认真组织实施金陵水库上游6个村庄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请省环科院科研所拿出了项目的可研、环评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招投标,由金陵镇政府作为实施业主,该局监督配合,通过建设垃圾池、添加清运转运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对金陵水库周边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全面进行整治和规范治理,保护了饮用水源。今年6月中旬已基本实施完毕,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转变观念,借助服务提升环保形象
该局在工作中把强化服务作为联系企业的纽带,积极推动工业科学快速发展,促进环保与经济双赢,借此提升环保的形象。
积极协助企业完善环保手续。该局除提供了大量的环境信息咨询服务、选址服务外,近两年还协助康福医院、龙泉路廉租房建设等60多个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进行了环保审批,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积极协调企群关系。该局千方百计为企业化解发展过程中引发的各种污染纠纷,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仅2011年以来,该局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及网络投诉共14件,其中涉水污染3件、涉气污染7件、涉噪声污染4件,根据投诉的情况,都做了认真的调查处理,共督促8家企业限期整改,关停了6家对周边居民和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处理率达100%,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转变工作思路,主动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服务。规范环境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在保证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对环境许可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多措并举,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调查摸底,排查环境隐患。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监测、排污申报等工作,全面掌握我县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排放情况、违法排污企业情况,为环境管理、污染减排等工作打下基础。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2011年以来,该局对20余家超标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取缔 “五小企业”,共关闭废旧轮胎炼油企业3家、小冶炼企业8家。严把审批关,对违反产业政策的“两高一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去年以来,该局共对8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项目拒绝审批。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近两年,该局投入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检查排污单位1000多家次,通过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开展环保世纪行、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辐射放射源安全检查、畜禽养殖检查等专项行动,排除了全县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了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延伸职能,努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饮用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出台了《新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金陵水库饮用水源等敏感区域内非法经营和活动的通告》,禁止在饮用水源地经营餐饮、进行开发、组织旅游和野炊等影响饮用水质的行为。组织实施了金陵水库上游周边6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对金陵水库周边6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集中治理。2012年,该局制订了石羊镇26个村、十字乡19个村以及观音坪、陶宝、云砠下等5个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并进入国家项目库。这些项目将在今后几年内得到落实,极大推动我县的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企业污染整治力度,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该局多次对农村畜禽养殖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要求立即限期整改,建好环保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巡查制度,摸清重点河流断面的水质状况,为农村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大力创建示范乡村。继石羊长亭村被评为省级生态示范村后,通过积极申报,骥村上槎村、三井谈文溪村、十字胡子良村先后被评为省级生态示范村,金陵镇被评为生态示范乡镇,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
强化宣教,全面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该局始终把抓环境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题宣传活动。两年来,借助环保世纪行、纪念6·5世界环境日和科技宣传周等平台积极宣传,开展现场咨询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多本,宣传资料1万多份;邀请分管县领导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开展环保图片展览、“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百人自行车环城宣传等活动,推动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大转变,倡导过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绿色生活,为低碳减排贡献力量。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了我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