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商业综合楼
建设单位 ××房地产有限公司 (印章)
填表日期 二О××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建设单位 |
××房地产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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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商业综合楼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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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市××区××路×号 |
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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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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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文号 |
××× |
审核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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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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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设计院 |
甲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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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建筑工程公司 |
一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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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公司 |
一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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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监理公司 |
甲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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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建筑高度 (m)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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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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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综合楼 |
钢筋 混凝土 |
一级 |
9 |
1 |
52 |
6000 |
6000 |
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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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 |
设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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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容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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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型式 |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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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形式 |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
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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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 |
储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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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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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层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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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 |
原有用途 |
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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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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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m2) |
45000 |
装修层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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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商业、办公 |
原有用途 |
商业、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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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验 收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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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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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别 |
合格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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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 |
合格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合格 |
|
√平面布置 |
合格 |
√其他灭火设施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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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源 |
合格 |
√防烟排烟系统 |
合格 |
|
√消防电源 |
合格 |
√安全疏散 |
合格 |
|
√装修防火 |
合格 |
√防烟分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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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合格 |
√消防电梯 |
合格 |
|
√防火分区 |
合格 |
□防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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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消火栓系统 |
合格 |
√灭火器 |
合格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合格 |
√其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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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确认: 该工程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印章) 20××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确认:该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不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况,验收合格。 (施工单位印章) 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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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确认:该工程使用或者安装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以及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印章) 20××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确认: 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印章) 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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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交的材料: √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壹 份(大写); √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 壹拾贰 份(大写);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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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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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