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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2012-07-05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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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创卫办 [2012]5号

  关于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龙泉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巩固第一次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成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县城清洁卫生水平,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城区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龙泉镇各社区及镇辖城中村、县直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并做好保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社区、各镇辖城中村、各单位要坚持单位内部(含办公区、家属区、庭院)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联系路段每周星期一下午五点开展大扫除,以后形成惯例,不再另行通知。

  2、各单位要对照创卫工作方案的标准,逐步提高清洁水平,争创市级卫生单位。要做到“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即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无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及放养家禽家畜、垦地种菜等现象,垃圾日产日清,食堂、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加大绿化建设,提高亮化美化水平。有门面的单位要督促经营者落实“门前五包”责任。联系路段大扫除的重点是对道路、人行道上的牛皮癣、杂草、陈旧垃圾、渣土予以彻底清除。

  3、各主管科局要对下属单位、龙泉镇政府要对各社区及镇辖城中村的卫生大扫除进行督促,下属单位卫生情况作为其主管单位评分的重要依据。

  4、县创卫办负责督促检查评比,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新田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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