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王 小 波
(2011年5月6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精神,动员部署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县委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前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书记龚新智同志对如何搞好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也进行了专门研究。刚才,盘晓波同志宣读了《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并就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方式和实施步骤、制度保障进行了规定,对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个方案充分贯彻了全国、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精神,体现了中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合新田实际,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顺时应势,深刻认识开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各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统一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1、实行基层党务公开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中央对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要落实这一执政理念,就必须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各级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去年12月中旬,中央召开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推开党务公开工作做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强调:“要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积极贡献。”基层党务公开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这样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倾听群众呼声,规范决策程序,增强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有利于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将极大地激发广大党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及时把县委关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公之于众,消除群众的疑惑和误解,理顺社会情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而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落到实处。
2、实行基层党务公开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内在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仅要坚决惩治腐败,更要从源头预防腐败。从近几年我县查处的一些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违法违纪,走向腐败的深渊,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权力运作缺乏公开透明、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推进基层党务公开,有利于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监督关口前移,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有利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减少权力寻租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拓宽党内监督的渠道,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3、实行基层党务公开是促进新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的有力保障。去年底召开的县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了“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了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抓项目、强基础、调结构、兴产业、惠民生、促和谐”工作重点,抢抓中部崛起、向南开放开发、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机遇,认真实施“开放突围、工业崛起、绿色赶超”三大战略,大力弘扬“南有新田”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科技创新,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着力打造“活力新田”、“绿色新田”、“和谐新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把新田建设成最具幸福感的县城。要实现“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和构想,党的决策机构和决策者必须有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和交流的各种渠道,去了解下情,了解党员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望。实行基层党务公开,将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改革措施和重大事项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利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促进党员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有利于尊重和信任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执行上级决策和完成各项任务时更加积极主动,使各级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内的全县人民更好地投身到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来,为完成“十二五”规划同心同德,共同奋斗。
二、把握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涉及727个基层党组织和18733名党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切实按照中央《意见》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方案》和县委《实施方案》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深入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务公开,8月底前完成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党务公开。重点要明确四项要求:
第一,公开内容要突出重点,充分体现全面、真实、具体、合法。实行党务公开,党员群众满意不满意,关键在内容;衡量有没有实效,也是看内容。如果党员群众想知道的没有公开,公开的党员群众不想知道,党务公开就会流于形式。总的一条是,党务公开不是“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或者是公开的不想看,想看的不公开,而必须是“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这里要强调的是,凡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凡属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凡属基层党建工作,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对于涉密事项,各地把握不准的,可以先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确定哪些属于不宜公开的秘密事项,哪些是可以公开的非秘密事项。
第二,公开形式要实用多样,简单明了,便于党员群众清楚。内容决定形式。要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把握好两点: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公示栏等途径进行公开,努力在灵活性、多样性上下功夫。
第三,公开程序要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要有党务公开目录,公开目录由其上级党组织负责制定,要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予以规范。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
第四,公开时限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要逐段公开,比如为民办实事的情况等。临时性的工作要随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
三、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确保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抓得不实、不到位,不但会使这项工作流于形式,而且会引起群众的反感。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这里强调三点: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已经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龚新智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王小波,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盘晓波,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刘玉林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在行政中心三楼办公。各部门要相应成立由党组织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党组织是实行基层党务公开的领导责任主体,要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组织书记要担任基层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乡镇、村(社区)党的基层组织,要在6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要在8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级各类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中央、省、市和县委确定的工作目标。虽然,县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立了25个示范点,但乡镇、村和社区的党务公开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全县各乡镇党委不要等,要积极主动、迎难而上,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