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工商局推行“阳光党务”
2011-10-19作者:谢平 胡中玉点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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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工商局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发,通过建制度、明内容、畅途径、强监督四项措施,推行“阳光党务”,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建制度。制定了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十多项制度,确保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党务公开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局面。
明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确定了重大决策、党内制度、履职考核、党内奖惩、干部调整、发展党员、党费管理等6类19项党务公开内容,力求全面真实。
畅途径。坚持规范、实用的原则,确定了党务公开形式。对需要内部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内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公开;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利用党务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开。该分局还定期公开常规性工作,逐步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工作。
强监督。在每个工商所设立监督员,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每季度组织督查或抽查,对重大决策的实施与重点工作的开展全程监管,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围,与评先评优挂钩。
该局通过党务公开,推进了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拓宽了党内监督渠道,增加了权力运行透明度,密切了党群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杜勇刚 曾桂峰)